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固體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環境,特制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一、遵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的工作方針和“三同時”規定,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二、 公司主要負責人是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并引導其穩步向前發展。
三、設立以總經理為首、各部門領導組成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 長:張善剛
副組長:王育成、尉錢涌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四、安全環保部是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
五、按照“管生產必須管環?!钡脑瓌t,生產部對本單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各車間、科室必須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部門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和公司頒發的各項環境保護規定,穩定生產裝置長周期生產,減少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排放。
七、各個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要求;積積參加與公司有關的環境保護工程項目建設,并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環保部的指導和監督。
八、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1、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危險廢物。
2、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貯存、轉移、處置。
3、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和包裝物。
4、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九、危險廢物接收單位不得接受沒有轉移聯單或者與轉移聯單不符合的危險廢物。
十、公司應當制定危險廢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事故演練。發生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十一、根據化工生產實際情況,安全環保部在裝置開、停車和處理緊急事故過程中,密切配合技術質量部,安全、有效地處理好危險廢物的回收與排放,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十二、對于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公司應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頒布的相關規定,嚴格把關,防止新污染源產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網絡、檔案,專人負責各類環境保護統計工作,承擔資料、檔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進環境保護工作。
十四、依照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及要求,公司對節能減排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一、總經理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l、總經理對公司環境保護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建沒,指導和監督公司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
3、審查和批準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審查、批準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4、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二、生產副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l、生產副總對公司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負責公司生產車間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建沒,指導和監督公司生產部門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
3、審查和批準公司生產車間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審查。
4、對公司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污染物的產生、收集、儲存、運輸進行監督管理;
5.對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提出建議和消減管理辦法,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二、環??偙O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l、環??偙O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環境保護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
2、領導公司環境保護職能機構,指導和監督公司環境保護部門組織實施公司環境保護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
3、組織和審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審查、批準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4.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物的產生、收集、儲存、運輸、處置進行監督管理;
5.負責審核危險廢物污染物的處置流程進行審核和監督;
6.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提出建議和消減管理辦法,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三、公司環保部主管工作職責
1、在公司總監的領導下,負責主持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公司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條例和決議,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控制污染,發展生產。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檔案、臺帳。
3、編制和修定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4、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
5、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6、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四、環保管理員工作職責
1、全面學習和掌握國家、地方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保護法律、法規。在管轄工作范圍內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法規、上級有關保護規定和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負責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設施日常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3、參加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4、參加污染事故調查處理,提出處理意見。
5、參加業務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管理經驗和技術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6、負責對員工開展業務、技術培訓,監督和指導其工作。
五、各部門負責人工作職責
1、對本部門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組織本部門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 制度,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軌道,做到環境保護管理與生產管理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使環境保護和生產經營同步發展。
4、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5、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及設計審查,監督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防止新污染。對不執行“三同時”規定或達不到“三同時”要求的工程項目,有權拒絕接收和使用。
6、主持本部門環境保護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負責本單位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及時報送公司安全環保部。
六、各生產班組、員工作職責
1、在各班長領導下,負責本班組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安環部的監督和指導。
2、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不斷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監督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設施和主體裝置同步運行。督促生產操作人員精心調控,嚴格控制工藝指標,不得亂排亂放而造成超標排放和環境污染事故;督促設備檢修人員做好設備和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所管理設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4、參加本班組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七、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
1、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網絡、檔案、臺帳,完善保護管理體系,監督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污染物防治情況;
2、完善環境監測體系,監測和抽查全公司各類污染物排放情況;
3、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監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負責新、擴、改建項目試生產報審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組織污染事故調查;
5、編制環境保護考核指標,及時考核;
6、組織貫徹和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環保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環境保護文件、條例和決議,不斷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促進環境保護與生產建設同步發展。
八、各生產車間工作職責
1、把污染防治納入生產管理、控制過程。對污染物處理設施的運行,必須與主體設施同時調度安排;
2、對生產系統開、停車和事故狀態下的污染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應急措施,避免污染環境;當生產經營與環境保護發生矛盾時,生產安排要服從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把沒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產品轉移給其它企業。
3、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處理設施納入生產設備管理程序,制定相應的與動力、運行設備指標一致的考核指標,嚴格監督執行,減少跑、冒、滴、漏;對各類設備檢修、大修,要確保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檢修質量。
4、確保污染物治理與生產經營活動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加強生產過程控制,做到達標排放;對不執行“三同時”規定或達不到要求的工程項目,有權拒絕接收和使用。
九、財務部工作職責
1、會同安全環保部部編制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規劃,統籌安排實施,使環境保護與生產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2、編制和審批環境保護項目補助資金計劃,檢查環境保護計劃、規劃執況情況。
3、負責環境保護資金及環境保護項目補助資金的管理,做到??顚S?,負責排污費繳納工作;參加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支付污染賠款和罰款。
十、供應鏈部工作職責
1、負責環保設備,儀器、藥品和備件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運輸、貯存和發放時逸散泄漏污染環境;
2、完成回收物資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運輸、銷售工作;
3、固體廢物(含危廢)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置或處理,不得把可能產生二次污染的物料、物料桶或產品轉移給其它企業。